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Graduates Enrollment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 发表时间:2026年02月02日 08:00 | 浏览次数: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005年入选全国211工程建设高校,2008年入选国家985工程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有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出版)。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且成绩合格),并须满足以下业务条件:近5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5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及应用成果等,或近5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

(三)外语及业务水平达到各学院的要求;未达到相应要求者,须参加相应水平测试,通过水平测试的,视为达到要求。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2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信)。

(六)符合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现役军人(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须持有所在部队隶属的师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公函。

(八)报考教育博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两课教师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协同提质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一)至(七)相关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教育博士(含骨干计划教育博士)。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和教育领导与管理等3个专业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的学校人员,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学生发展与教育招收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3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和扎实中国语言文化基础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及与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密切相关人员,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

2.骨干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生源地在当年文件规定区域内的考生。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2026年继续在教育博士各专业领域接收符合骨干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仅限报考国际商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和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报考要求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为在职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报考时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及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两课教师计划。报考人员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及以上。

5.对口支援计划和协同提质计划。报考前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我校支援西部高校包括昌吉学院、海南师范大学、陇东学院、宁夏理工学院、青海师范大学、塔里木大学和新疆师范大学。支援部省合建高校宁夏大学。我校支援协同提质高校包括渭南师范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和琼台师范学院。

二、学习方式、学制、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学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完成相应培养环节、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业。

博士研究生按年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6500/年。

博士研究生按年缴纳住宿费。超出学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博士研究生入学后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详情可咨询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电话:029-85310349

三、招生办法

各学院招生办法详见下表(红色字体表示已上传材料)。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办法

001

哲学学院

招生办法

002

国际商学院

招生办法

003

教育学部

招生办法

004

新闻与传播学院

招生办法

006

体育学院

招生办法

007

文学院

招生办法

008

外国语学院

招生办法

010

美术学院

招生办法

011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招生办法

012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招生办法

013

历史文化学院

招生办法

014

数学与统计学院

招生办法

015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招生办法

016

化学化工学院

招生办法

017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招生办法

018

生命科学学院

招生办法

019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招生办法

020

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

招生办法

021

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招生办法

022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招生办法

02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招生办法

024

心理学院

招生办法

025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招生办法

027

教师发展学院

招生办法

028

区域国别研究院

招生办法

029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招生办法

03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招生办法

四、申请考核程序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收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硕博连读学生、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学生也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参照“报考资料提交”要求提交报考资料。

(一)申请阶段

1.网上报名。229:00-22817: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index.do),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中选择“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件照

注意:1)我校按考生类别设置了7种报考信息,请考生按照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类别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填写报考导师姓名。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或学院招生办法注明不用填报导师的,可不填写报考导师。

3)报考协同提质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1”填写“协同提质计划”。

2.报名费标准。报名费180/生(陕发改价格函〔20251575),缴费时间同网上报名时间。未按要求缴纳报名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3.报考资料提交。329:00-3617:00已报名且缴费的考生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审核系统”(简称“材料审核系统”,网址:http://yjsclshsys.snnu.edu.cn/)上传报考材料(材料格式:pdf)。

考生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8位。考生首次登录后必须更改密码。

考生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审核不通过。

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如下(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将纸质材料送至报考学院):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博士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pdf格式)。“考生自述”可手写在纸质版信息简表或另附页。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须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考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中注明“同意报考对口支援计划,定向就业”;报考协同提质计划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中注明“同意报考协同提质计划,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造成不能参加水平测试、综合考核、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责任自负。

②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位专家各1份(见附件)。专家原则上不能是报考导师。

⑤学籍、学历及学位相关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认证报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认证报告。5年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近5年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或近5年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

未取得相应阶段学历或学位证书的须在报考材料中填写“无”,不需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未取得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认证报告认证周期较长,请各位考生尽早在教育部相关网站提交认证申请。未按要求提供认证报告的,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

报考教育博士、骨干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和两课教师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博士: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现工作部门、职务职称、人员编制(教师、行政、政工或其他专业技术等41、工作情况(如在现单位工作年限不足,还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原单位全职工作证明)等信息。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工作证明须注明本人为行政编制、管理岗位。未按要求提供工作证明的,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

骨干计划:提供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在“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下载)。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提供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的《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两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自我评价、教学情况说明材料(5年)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的《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

达到外国语或业务水平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陕西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外国语及业务水平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上传表格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审核结果为“不免试”。

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⑨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

1.资格初审,32-7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32-8日。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外国语和业务情况进行审核。考生是否达到免试要求以学院审核结果为准。结果将于32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3.水平测试,46日。水平测试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和业务水平测试。未达到外国语或业务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相应水平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等部分。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三)拟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拟录取工作将于4月下旬结束。考生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最终录取名单,我校将为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对于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

六、其他

1.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院招生人数将根据最终招生计划调整。

2.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信息错误或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硕博连读和本硕博一体化考生,须于3517:00将纸质版材料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在“材料审核系统”上传材料。硕博连读考生材料包括《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信、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本硕博一体化考生提供《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缴纳。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研究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5.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与上级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9-85310346

邮箱:yjsc4@snnu.edu.cn

7.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


下一条:关于发放2025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下载电子版调档函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