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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uates Enrollment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2025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 发表时间:2025年02月28日 11:41 | 浏览次数:

一、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位于古都西安,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成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05年入选全国“211工程”建设高校,2008年入选国家“985工程”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师范大学的新征程。

八十载栉风沐雨,几代人薪火相传。学校始终坚守教师教育主责主业,为教育救国攻坚克难,为教育建国筚路蓝缕,为教育兴国勇立潮头,为教育强国踔厉奋发,以对国家民族的赤胆忠诚和无私奉献,铸就了特有的“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至今培养各类毕业生50余万人,为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优质师资,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8个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现有专任教师21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7%,正高级教师675人、副高级教师876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74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038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中,拥有国家级人才115人次、省部级人才300人次。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1人,双聘院士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7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教学名师2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

招生专业(领域)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陕西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出版),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基地2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其他省级平台70余个。“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主持承担国家自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及杰青、优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重点项目等130余项。荣获全国创新争先奖1项,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自然科学二等奖3项,陕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4项;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53项,3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

其他内容详见学校简介:https://www.snnu.edu.cn/xxgk/xxjj.htm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教育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招收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3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及与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密切相关人员。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

(二)招生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2.在学期间学费执行我校录取的同一专业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三)报名要求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要求为:

1.网上报名时间:202535 日至11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 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6.35-9,我校开展网上咨询活动。考生登录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中在线咨询模块进行提问。我校将安排专人进行回复。

(四)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 324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报考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 号联合出版大厦14 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上述五个报名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47-12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

1.地点:所在报考点。

2.时间:20254128:45-12:00

3.统考试题:初试采取教育部统一命制的两门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其中,“综合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3个模块。

4.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笔试采取传统纸笔方式。笔试和机考系统的试题(除英语运用部分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报考点,并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位情况选择考试方式。其中,在广州报考点参加考试且考试方式选择机考的考生,可选择使用报考点提供的移动PAD端,或使用自己携带的移动PAD端参加考试,其余报考点暂不提供PAD端参加考试。

四、复试

1.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2.时间:2025520前,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3.要求: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及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20257月上旬函寄考生本人。

六、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七、入学

新生于2025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新生报到时,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待遇

录取的研究生按照我校规定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所有费用自理。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奖助学金及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310349

十一、其他

1.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由招生单位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2.本简章所列内容如与教育部公布的港澳台招生要求有不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3.陕西师范大学有多年招收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经验和办学实力,欢迎广大的港澳台同胞踊跃报考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十二、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509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邮箱:yjsc4@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

邮编:710119

2.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网址: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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