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其他内容详见学校简介:https://www.snnu.edu.cn/xxgk/xxjj.htm。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推荐信模板见附件,复试时纸质版送至研招办。
5.报考教育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4个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其中“教育领导与管理”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招收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汉语国际教育”招收具有硕士学位、有3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及与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密切相关人员。有海外孔子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
8.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证明复试时送至研招办。
(二)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网上报名要求为: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11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6.1月4日-9日,我校开展网上咨询活动。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中在线咨询模块进行提问。我校将安排专人进行回复。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1月2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报考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福州: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联系人:张旗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政编码:350117,
电话:0591-22867389,图文传真:0591-22867389
5.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6.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潘健业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上述6个报名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进行网上确认。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4月1日-1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
1.地点:所在报考点。
2.时间:2026年4月11日8:45-12:00。
3.考试科目:初试采取教育部统一命制的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其中,“综合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3个模块。
4.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笔试采取传统纸笔方式。笔试和机考系统的试题(除英语运用部分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报考点,并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位情况选择考试方式。其中,在广州报考点参加考试且考试方式选择机考的考生,可选择使用报考点提供的移动PAD端,或使用自己携带的移动PAD端参加考试,其余报考点暂不提供PAD端参加考试。
四、复试
1.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2.时间:2026年5月20日前,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3.要求: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及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2026年7月发放。
六、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七、入学
新生于2026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新生报到时,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学习方式、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学费、住宿费和奖助学金
录取的研究生按照我校规定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所有费用自理。学费、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非全日制研究生和超出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奖助学金及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310349。
十一、其他
1.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由招生单位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2.本简章所列内容如与教育部公布的港澳台招生要求有不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3.陕西师范大学有多年招收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经验和办学实力,欢迎广大的港澳台同胞踊跃报考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十二、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邮箱:yjsc4@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编:710119
2.学院联系方式
网址: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