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详情请点击:http://www.snnu.edu.cn/xxgk/xxjj.htm。
二、招生专业
1.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见附件1和附件2。
2.我校接收陕西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6.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7.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8.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接收流程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9月19日前,实名填写“预报名信息采集表”(网址:https://mp.snnu.edu.cn/site/newForm/index?formid=139 ),并加入各学院建立的推免接收群(网址:http://yz.snnu.edu.cn/info/1009/7671.htm ),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9月22日9点,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并申请我校相应专业。未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我校。
2.学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考核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工作由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要求及安排由各学院告知考生,复试工作须在2025年10月10日之前完成。
4.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确认录取。
拟录取的推免生接受了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才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未按规定接收待录取通知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5.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
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6.被录取为非在职(含定向非在职)培养形式的推免生,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现实表现审查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中下载,考生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应在入学前邮寄或送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录取为在职培养形式的推免生,签订定向在职协议后,不转人事档案。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所有新生的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新生学业水平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或学业水平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除我校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外,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厚德助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一辅”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见http://yz.snnu.edu.cn/jzxj/jzxj.htm 。
奖助学金及住宿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310349。
六、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校院两级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选拔进行全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推免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推免生,可提请申诉。申诉人须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处理结果告知后7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诉电话:029-85310346,邮箱:yjsc4@snnu.edu.cn。
七、其他说明
1.我校招生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专业为准。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3.我校将于2026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4.推免生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5.推免生应保证全部报考材料或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或个人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6.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学术水平证明材料,材料评议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复试。
7.研招办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5310346;电子邮箱:yjsc4@snnu.edu.cn。
8.各学院联系方式见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
欢迎报考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