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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duates Enrollment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2015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 发表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6:53 | 浏览次数: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

  学校创建于1944年,前身是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年定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成立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60多年来,在几代师大人的努力下,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24万(包含网络教育毕业生近8万人)余人,形成“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校风。学校目前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还在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现任党委书记甘晖研究员,校长程光旭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700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两校区功能定位明确,布局合理,建筑风格和校园环境各具特色。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66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0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0个一级硕士学位点,189个二级硕士学位点,1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在国家现有13个学科门类中我校学位授权点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8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 17800 余人,研究生15000余人,外国留学生 900 余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坚持以“三级三类”教学评估为主体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自2000年以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项;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4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课程;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名牌专业;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积极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逐年提升。“十一五”期间,人文社会科学共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 472 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 81 项,教育部项目106项;有118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出版学术著作432部,教材160部,发表学术论文4793篇。自然科学共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44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0项;863计划项目4项, 973 前期专项项目2项;出版学术著作105部,发表学术论文6454篇;有23项科技成果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116项科技成果被授予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11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和“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多年来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学校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十五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拥有设施先进、功能齐全、藏书丰富的图书馆,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 9万平方米,共有藏书358.22万册。学校还设有博物馆,由妇女文化博物馆、历史文化博物馆、书画艺术博物馆三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社会科学评论》、《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学校出版总社有限公司所属杂志社是由教育部主管的拥有系列教育类刊物的大型期刊社,共发行9种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专业期刊,其中4种刊物为国家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设有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与合作交流关系,培养留学生4000余人。

  学校是全国最早实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高校之一,并积极探索出了一条被誉为“陕西师大模式”的后勤改革之路,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

  面向新世纪,陕西师范大学以西部大开发和教育大发展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学费执行我校录取的同一专业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  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上述四个报名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应试科目见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也可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简章,网址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时间:2015年5月15日之前。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5年6月下旬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或自费兼读博士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待遇  
 
  录取的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按照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其它费用自理。同等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博  联系电话:029-85310346  传真:029-85310349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10119  
 
  我校研究生院网址:
 
  九、其他  
 
  1、我校博士生招生各专业无参考书目,硕士生招生参考书目附后。  
 
  2、陕西师范大学有多年招收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经验和办学实力,欢迎广大的港澳台同胞踊跃报考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表示该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  
 
 
附件1:   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   2015年港澳台学术型招生目录  
附件3:   2015年港澳台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附件4:   2015年港澳台学术型考试专业课参考书目  
附件5:   2015年专业学位考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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